這一篇文章我是趴在地上寫完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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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憶起失戀我好像一直處理的不好:憶起18歲那個纖弱憂鬱男孩的背叛,讓我躲在房裡徹夜哭泣,想著自己是不是不夠漂亮,不如對方,所以他離開。那一年裡心臟每一分每一秒都恍惚要碎掉般的痛著,我像個變態跟蹤他所有的行蹤,不擇手段的祈求他能再度愛上我。而在我看著他牽著新女友走進房間的那一剎那,我輕聲告訴自己絕對不要再當個求愛的人了。

 

花了四年我重新了下一場戀愛,28歲的我又再度面對了背叛,這次我只花了三個月就痊癒,僅僅用了一天哭泣,但這次我叮嚀自己就此以後要當個婊子:絕對絕對不要再被人拋棄丟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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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我35歲又一次失戀,這次和以前不一樣,不再像小時候懷疑是自己的皮相,不再像小時候一樣覺得下一個會更好,不再像小時候那樣可以毫無顧忌的大哭買醉,儘管靈魂已經被掏空,每天還是可以正常的上班下班。更重要的是這次是我先拋棄別人。我再也沒被丟下。但為什麼還是心還會隱隱作痛呢?

 

以前為了心愛的人跑步,因為他喜歡纖細,現在為了健康跑步,為了發洩而跑,當你跑的感慨萬千,熱血沸騰時,走進室內,夏天開著冷氣的房,冷熱交替讓皮膚瞬間凝結,覺得的自己差點就中風。35歲的自己好沒用是吧! 少女看書氣質優雅,學習新知,現在買書是來看別人悲慘的經歷,買些安慰,難怪人家說悲劇才是經典:那就像你們現在看我的文章一樣吧!從前戀愛可以張牙舞爪任性,現在只能收斂:對方說不愛不聯絡,妳只能唯諾答允,朋友說刪除吧看了礙眼,但怎麼捨得呢,於是那個號碼那就像個墓碑一樣,存在只是提醒這個人已經在妳生命裡死亡。

 

親愛的妳也很不開心吧,妳的笑容撐著我過了所有的關卡,妳總是知道我的痛,安排所有的行程為我分擔解憂。卻把所有的壓力不愉快放在心理,妳還很年輕,所以你可以大喊大叫,徹夜買醉,而不是擔心我,比起失戀的痛,沒發現妳生病才是我最難過的。

 

邊寫眼淚邊掉,鼻涕也是,儀態是留給美人的,三十五歲的女人哭,無聲但總是鼻涕眼淚一起。我的胖貓跳上我的腿,用它的小腳輕輕踩著,像棉花一樣,然後抬起頭親了我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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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原來35歲失戀的女人只需要一隻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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